卫浴头条网讯12月7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2021年云南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本次全省16个州(市)对183家销售能效(水效)经营企业销售的2440件产(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计划检查能效、水效目录产品310台/套,实际抽查2440台/套,超计划任务787%,抽查合格率为97.99%,抽查不合格检出率为2.01%。
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销售企业缺乏获取国家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的相关渠道,不能判别所销售产品是否属于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目录范围。
二是部分产品存在“能效标识信息与产品信息不相符”、“无能效标识备案信息”的情况。如:检查昆明市嵩明旺联达百货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7MA6L596Y5Y)销售的由“佛山市顺德区顺派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型号为“LER-H33”、品牌为“小霸王”电磁炉的能效标识二维码应为产品信息,实为生产企业微信公众号,与《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不符;该单位销售的由“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型号为“SH-300”,品牌为“新飞”的电磁炉;由“廉江市锐龙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型号为“CFXB30-B”,品牌为“先科”彩钢球釜电饭煲,均未能查询到该产品的能效标识备案信息。
三是部分产品未按要求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位置标识使用能效(水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导致消费者难以鉴别产品的能效(水效)等级。
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州(市)局要按照省局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及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等内容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能效(水效)生产(销售)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督促存在问题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过“世界计量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好能效(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产品,能效(水效)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能效(水效)标识行为,有效引导全社会降低能耗和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