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个品牌,可能需要一个企业数十年甚至几十年的诚信投入,知名品牌对于消费者来说意味着放心。然而市场上屡禁不绝的“山寨名牌”行为,让消费者不再买得放心,“知名品牌价值”不断被侵害。
2月18日下午,一场真假“马可波罗”卫浴的“对决”在芜湖市经开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展开。
我市6家卫浴商行涉嫌
销售山寨“马可波罗”卫浴产品
开庭前,原告律师将从芜湖市场购买的6个陶瓷抽水马桶一一陈列。记者发现,这些均印刷着“马可波罗”中文商标的卫浴产品包装完好,且加贴公证处封条。因均属商标侵权案件,且内容相近,法庭决定将这6起侵权案件合并开庭审理。
据原告律师介绍,本案的原告方为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作为国内建陶行业最早品牌化的企业之一,2003年,该企业通过受让获得了第1063306号“马可波罗”和第1069174号“Marco Polo及图”商标专用权。2007年,以上两“马可波罗”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该品牌还曾连续两年入选央视“国家品牌计划”。
近年来,随着品牌知名度的提升,“马可波罗”商标被山寨、被蹭名牌的侵权行为在全国范围屡禁不止。2018年,原告公司获悉芜湖地区出现不少“马可波罗”山寨卫浴产品,2018年5月,该公司委托代理人与公证员一起,前往我市长江市场园、芜湖商品交易博览城(瑞丰商博城)等地,在多家经营卫浴的店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这些店铺中销售的“马可波罗”抽水马桶多个。
公证员对该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店铺门头外观、销货清单、所购买的“马桶”进行了拍照、公证保全。据照片显示,这些卫浴产品在包装箱、标签等上突出使用了“马可波罗”字样和“Mkbloo”、“MAKEU POIO”、“Molc Polo”等图样,经比对,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
原告律师当庭比对
山寨品牌立现原形
在庭审过程中,为了向法官证实这些商行的商标侵权行为,原告律师当庭开拆包装进行比对。
“涉案的侵权产品在外包装及胶带等多处使用了马可波罗的商标标识,其中中文标识相同,而英文标识及图样与注册商标近似,不了解品牌详情的消费者对真假无法做出判断。”当外包装拆开后,抽水马桶的塑料包装上也多处张贴着“马可波罗”商标字样的广告贴。
原告律师认为,这些被告未经许可在统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多个商标标识,已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该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原告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而且严重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对此,原告律师诉请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对注册商标的侵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上述专用权的产品,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被告之一的鸠江区某商行的经营者闫某某表示销售侵权商品是因为自己不知情,不懂法,且销售量不多,在得知可能存在侵权行为时,已经停止了销售,希望在侵权赔偿金额上有所降低。其余5家被告商行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是否侵权,请求法官判定。”
目前,该系列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