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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抽!128批次产品不合格,智能坐便器不合格率3.2%……

来源:卫浴头条网    作者:佚名    人气:0    发布时间:2023-03-20    

  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了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室内装饰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涉及陶瓷片密封水嘴、智能坐便器、陶瓷坐便器、陶瓷砖、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5种产品。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974家企业生产的1099批次室内装饰材料,涉及陶瓷片密封水嘴、智能坐便器、陶瓷坐便器、陶瓷砖、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5种产品。发现128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11.6%。对5种产品的90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24个,占检验项目总数的26.7%。在抽查发现的128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42批次产品安全项目不合格,占比为32.8%。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58家,其中有8家企业的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另50家企业的产品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陶瓷片密封水嘴抽查不合格率为18.1%。本次抽查11个省(市)298家企业生产的298批次产品,发现5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8.1%,较上次抽查上升1.2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6.2%、16.9%、18.1%。


图1 陶瓷片密封水嘴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陶瓷片密封水嘴的金属污染物析出、密封性能、抗水压机械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流量均匀性、水嘴水效等级等9个项目进行检验,发现除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2个安全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有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金属污染物析出项目不合格,均为铅析出超标,其中滁州扬子集成卫浴有限公司的产品,铅析出统计值为标准限定要求的3.2倍;有25批次产品表面耐腐蚀性能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泉州佰仕达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和贵州润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检测结果为3级,远低于标准不低于9级的要求。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电镀工艺把控不严、生产设备的精度,以及加工工艺水平不高、选择的原材料易腐蚀或者铅含量超标、加工结束后没有进行相应的除铅工艺等。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福建省、浙江省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35批次、97批次、3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3%、23.7%、23.5%。

  (二)智能坐便器抽查不合格率为3.2%。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11个省(市)85家企业生产的126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2%,较上次抽查下降5.3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8%、8.5%、3.2%。

  本次抽查重点对智能坐便器的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洗净功能、喷头自洁、坐圈加热功能、输入功率和电流、安全水位等41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17个,占比41.5%;发现不合格项目涉及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智能坐便器清洗平均用水量。其中,3批次产品接地措施或螺钉和连接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设计与外壳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没有足够的防护措施,质量管控不严。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43批次、32批次、2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3%、3.1%、5.0%。

  (三)陶瓷坐便器抽查不合格率为9.2%。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13个省(区、市)243家企业生产的326批次产品,发现3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9.2%,较上次抽查下降3.2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4.0%、12.4%、9.2%,检验批次逐年上升的同时抽查不合格率逐年下降。


图2 陶瓷坐便器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陶瓷坐便器的水封深度、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冲水装置、安全水位、防虹吸功能、坐便器水效等级等15个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水位、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水封深度、水封回复功能等6个项目,其中29批次产品安全水位项目不合格。安全水位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供水管道出现负压,坐便器水箱中的水有可能被吸入供水管道中,对供水管路造成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河南省、福建省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90批次、46批次、3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1.6%、13.0%、6.7%。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我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整治。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等生产企业聚集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