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头条网讯 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建筑面积奖励的通知》,指出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新建、在建的建设项目可以申请建筑面积奖励。
什么是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
装配式建筑主要包括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等,因为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是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代表。
奖励适用范围广
奖励建筑面积的实施对象:建设单位在自有土地上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且通过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用地规划条件、土地划拨、招拍挂出让文件和相应合同中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以及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和纳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
奖励形式层次化
对符合条件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达到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评价等级为基本级、A级、AA级、AAA级的,分别奖励项目总建筑面积2.7%、2.8%、2.9%、3.0%的不计容建筑面积。
在同一宗土地内,奖励不计容建筑面积累计不得超过实施装配式建筑总面积的3%,同时累计不超过5000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奖励建筑面积不纳入预售范围,且对应部位须为功能完整的商住单元。不纳入预售范围的面积不得少于奖励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无需修改已有法定规划,相关奖励面积审查意见备注在规划、预售、竣工验收备案等各许可证书中。相关证书的变更应在规划条件核实前完成,在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成果中须注明奖励建筑面积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