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头条网讯 家中智能马桶盖自燃,整座屋子被熏黑。近日,家住广州芳村的金先生向南都记者报料,8月5日其家中智能马桶盖突然冒烟自燃,屋内墙体大部分被熏黑,所幸当时无人使用马桶。
对此,产品所属的宁波智美佳华卫浴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先生向南都记者坚称,其品牌产品从未出现过此类情况,并表示需要金先生出具相关事故原因鉴定报告,否则不予处理。
南都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该公司于2017年、2018年曾接受过两次行政处罚,相关处罚信息显示,与金先生使用的同型号智能马桶盖曾因“元件”“耐热和耐燃”等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旅游途中家中智能马桶盖自燃
全屋熏黑,数天后仍有电线烧焦味
8月5日,携妻子女儿正在贵州省度假的金先生接到所在小区物业电话,称有业主反映其家中有浓烈的黑烟冒出。经金先生同意后,物业工作人员破门而入,才发现其家中卫生间的马桶盖发生自燃,整座房屋被黑烟弥漫。物业工作人员遂对房屋进行灭火、清理。
imagefile
浓烈的黑烟及呛喉的气味也影响到住在金先生楼上的邻居黄先生。黄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事发当天,自己和家人在吃午饭时闻到了一股烧焦味,起初以为是谁家把菜炒糊了,后来,又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电线烧焦味。黄先生发觉不对劲,跑到阳台上一看,发现是楼下金先生家洗手间窗口有大量黑烟冒出。
得知此情况,金先生一家只能赶紧结束旅游,赶回广州。8月9日,南都记者来到金先生的家中。距离马桶自燃已经过去4天,金先生家中依然可闻到一股电线烧焦味,屋内的墙体大半被熏黑,床上、桌上、衣柜上皆覆盖了厚厚的一层黑灰,连原本关着的卧室抽屉内部也被覆上一层肉眼可见的黑灰。
而在洗手间内,马桶已经完全烧焦变形,宛如一滩烂泥,洗手台上还摆放了数件几天前被熏黑的衣物。
“这已经是家里人与清洁工一起清理过几次后的情形,还是依旧一团糟,”金先生说到,原以为稍微搞下卫生,再把马桶换掉即可,没想到多次清洁后被熏黑的墙体根本无法擦干净,屋内还是一股烧焦味,根本无法居住。目前,金先生一家已经在外租了房,下一步计划是把墙打掉重新装修。
金先生表示,算上墙体、马桶、房屋清洁等费用,此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在10万元以上。
“马桶盖自燃时幸好无人在使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据了解,金先生家的马桶盖系2017年9月网购而来,其向南都记者介绍,此前使用涉事马桶盖过程中未出现异常现象,只是在近两个月发现该马桶盖有轻微漏电现象,“人坐在上面有轻微的触电感。”金先生曾将此情况与商家客服反映,但并未得到明确答复。
企业坚称“使用阻燃材料”
同型号产品曾被检出“耐热耐燃”项目不合格
金先生的相关订单信息显示,该品牌名为“智美佳华”的智能马桶盖型号为ZMA102,有冲洗、烘干、加热等功能,金先生当时以989元购入。南都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该网店客服咨询该产品时,对方表示,该产品需要“像冰箱一样”持续插电使用,产品质保五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并有专人一对一售后跟踪。
仅使用该产品不到三年,金先生家的马桶自燃事故发生后,其曾通过该网店客服反映相关情况,并附图片后,对方仅表示,其产品都是经过质量检测的合格产品,并要求金先生出示第三方提供的事故原因鉴定报告,否则公司不会跟进处理。对此,金先生非常不满:“他们的产品出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我们反映后,他们丝毫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
近日,金先生家人也向涉事企业属地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上诉情况,8月11日,该局向其回复称:“被诉方提出需要提供消防事故鉴定书,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调解,建议走司法渠道解决。”
南都记者联系上宁波智美佳华卫浴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徐先生称,公司出品的智能马桶盖从未出现过此类故障,公司的产品有质检报告,并坚称“不可能出现自燃情况”。同时,徐先生向南都记者强调,该公司产品都使用了阻燃材料,不可能出现上述情况。
然而,“天眼查”相关信息显示,宁波智美佳华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018年分别接受过两次行政处罚,其原因分别为“虚假质量标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智能坐便器”。相关处罚信息显示,2018年1月,经检验,ZMA102智能座便器因“元件”“耐热和耐燃”等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我们希望涉事企业对此事可以给一个说法,我们个人的损失是一方面,同批销售的产品是否会有此类安全隐患,会不会有其他买家也出现此类情况,希望涉事企业能给一个明确答复。”金先生说到。
8月11日,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鸿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智能马桶盖如果是处于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为产品本身缺陷发生自燃,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那么依据有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同时向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赔偿,且不受保修期的限制。另外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如果存在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而未及时召回的,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谢鸿嘉建议,受害人要及时固定有关证据,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采取公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