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80元的某知名品牌金属阀门,在网上只卖半价以下;两年间售出数万件,仅网上销售额就达300余万。然而,一旦这些配件来源于假冒伪劣的工厂,就会存在水密、气密、隔声、保温等达不到效果的情况,这“薄利多销”的背后,可能会给市民群众带来安全隐患。
近日,静安警方破获一起假冒伪劣五金配件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犯罪窝点4个,现场扣押待销售产品价值100余万元,该案总涉案金额已达400余万元。
日前,某品牌企业向静安警方报警称有网店涉嫌销售假冒的阀门。
静安公安分局经侦支队随即会同静安寺派出所、曹家渡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通过网络筛查比对,警方在另一个电商平台上挖掘出使用同样商标的另外3家销假网店。经多方调查取证,初步判明该4家涉案网店属于同一个犯罪团伙。
专案组民警以销售途径为案件突破口,通过侦查初步查明:以柴某、陈某意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浙江为主要生产基地,专门仿制假冒知名五金品牌产品,再由网店销售到全国各地。
近日,静安警方在浙江警方的协助下,对该团伙的四处制假窝点展开集中收网,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柴某、陈某等8人,查获各类假冒知名品牌五金商品8万余个,假冒品牌包装盒30000余个,假冒商标及合格证50余万个,涉案金额总计400余万元。
静安公安分局经侦支队食药环大队民警姚鑫祺介绍说:“嫌疑人一般都是从外界其他渠道购买三无产品,再通过自备的注塑机,注塑成侵权产品,再购买配套的品牌外包装,包装起来后对外销售。”
据柴某交代,为牟取利益、提高销量,其从2020年起,伙同陈某等人生产假冒多个品牌的五金产品,除了对这些品牌五金厂的包装、商标进行“高仿”外,该团伙主要通过在市面采购杂牌五金产品,并依据大厂五金件样式进行注塑打磨等二次加工,刻上品牌商标、标识。
此外,柴某为配合销售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直接向他人购买和正品“几乎”相同的包装盒及合格证,这一点足以误导消费者,经鉴定已构成侵权。
民警姚鑫祺指出,网友购买的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主要用在热水器上或水槽接口的地方,由于质量问题,它很可能产生一些漏水或者漏气的情况,给居民生活带来安全隐患。
目前,嫌疑人柴某、陈某等8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卫浴行业制假售假现象频现
多地破获约10宗案件
12月: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卫浴2万余套!6名嫌疑人被刑拘
12月1日,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组织警力,在攸县、广东江门两地同时收网,成功将罗某坤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捣毁制假窝点1个,现场缴获假冒卫浴产品500套和制假设备多台。
今年7月,在获得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产品的线索后,经侦大队以销售末端方的资金、物流走向为突破口,成立专案组,成功侦破一个跨省制造、销售假冒飞雕、箭牌等名牌卫浴产品的犯罪团伙。在广东江门警方的协助下,该犯罪团伙6名嫌疑人落入法网。
经调查得知,从2013年开始,罗某坤等人为非法牟取暴利,利用其在广东江门经营科勒卫浴有限公司的便利,在未经品牌方授权的前提下,以接受订单的形式生产水龙头、花洒等卫浴产品,并通过激光打印机制造飞雕、箭牌、欧尚等驰名商标标识进行假冒贴牌,将其销往湖南、湖北、贵州等省份。至案发时,共计生产销售假冒产品2万余套,销售额逾1000万元。
目前,罗某坤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1月:价值达5百万余元!宣州网警协助打掉一个制造假卫浴制品的全链条犯罪团伙
11月初,宣州分局网安大队积极配合森警大队通过对宣城市一起假冒德国科勒公司卫浴案件的深入侦查研判,确定了藏匿于广东潮州市的一个集生产、打标、包装、仓管、销售于一体的造假卫浴的全链条犯罪团伙。11月4日,在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和山东济南市同步收网,一举打掉该造假团伙,共抓获团伙成员15名,捣毁制假卫浴制品工厂2个、仓库4个、地下门店1个,缴获大量机器生产工具和假冒卫浴成品。
经初步审查查明该团伙自2021年以来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安徽、山东、江苏等地制造销售假冒科勒牌、TOTO牌、箭牌、九牧牌等卫浴产品 总价值达5百万余元 。
目前,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网售假冒“箭牌”坐便器,潮州一商家被判刑3年半并罚款20万元
10月,潮州电视台曝光一起网售假冒卫浴产品被判刑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在某知名网购平台销售贴牌“箭牌”坐便器产品,销售金额16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警方通过翻查网店销售记录、向地方发出回函并获反馈、分析银行流水等方式,确定苏某在此期间销售的价值达到了400多万元。2021年3月26日,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苏某,4月29日对其正式逮捕。法庭上,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犯罪数额400多万有异议,称此前通过刷单、修改后台数据以提高销售额。在公安及检察机关的协助下,办案法官最终认定苏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为160多万元。
2022年2月23日,枫溪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苏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苏某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5月9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8月:江阴一装修公司采购29件假冒“科勒”蹲便器被罚4万元
8月,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布该法院2022年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据案情介绍,2021年3月22日,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向江阴市场监管局举报,在A公司内有假冒“KOHLER”注册商标的商品。江阴市场监管局遂前往A公司现场检查,发现29箱(1件/箱)“KOHLER”牌蹲便器,系B公司提供,尚未安装。经鉴定,科勒公司并未生产该款产品,案涉产品系假冒科勒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
江阴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后认为,B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但鉴于在查处时B公司尚未对假冒产品进行安装,没有对装修工程质量造成实际损失,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B公司处罚:1、没收假冒“KOHLER”牌蹲便器29件;2、罚款人民币40020元。
8月:南通顾某假冒“SSWW”洁具被查,罚款8万元
8月,江苏省南通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零号行动”会议召开,会上发布第五批“零号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如东县顾某销售侵权洁具案。近日,如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顾某承接的该县某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工地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购进的外包装及内部印有“SSWW”字样的“小便器”19个、“洗手盆”20个、“立柱”4个、“坐便器”1个。经佛山市浪鲸洁具有限公司鉴定,上述洁具并非该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如东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产品及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销售453件假冒知名品牌卫浴产品,三人被罚款19.6万元
6月,浙江曝光一起不法商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儿童洁具的案件,浙江丽水三名被告人涉嫌向幼儿园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商标的儿童卫浴产品,被罚款19.6万元。
据通报,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管局此前根据举报对莲都区两所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其安装的儿童小便池、蹲便器等洁具涉嫌仿冒箭牌商标。经查,两所幼儿园因项目改造需要,向朱某、叶某采购一批箭牌商标的儿童卫浴产品。朱某、叶某找到美啦妮卫浴店,经双方协商确定由后者在普通卫浴产品上粘贴箭牌“ARROW”商标,销售给朱某、叶某,再销售并安装至两所幼儿园。
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仿冒产品共计453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66万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莲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5月24日,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美啦妮卫浴店、朱某、叶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儿童洁具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儿童洁具453件并合计罚款人民币19.6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浙江嘉兴打击假冒“箭牌”坐便器侵权行为
5月15日,嘉兴市有商标权利人反映某经营者涉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坐便器。嘉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主要经营“ARROW®”箭牌陶瓷坐便器。
在正品箭牌坐便器旁边,执法人员还发现了外部标识为“ARRCVV”以及“香港箭牌陶瓷有限公司(监制)”字样的陶瓷坐便器34个以及标识为“AOPRDW”以及“深圳市乐华箭一牌卫浴有限公司”的陶瓷坐便器13个上述两款“ARRCVV”和“AOPRDW”陶瓷坐便器,当事人在向供货商询问后均无法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执法人员因此依法认定,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两款“ARRCVV”和“AOPRDW”陶瓷坐便器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对上述侵权商品予以依法封存扣押。
4月:两公司假冒汉斯格雅被罚款65万元
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30日通报,汉斯格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某黑森林公司、某南德公司在其公司官方网站以及天猫、京东等网销平台上,大量使用与“hansgrohe”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侵权标识“hansnlin”,并且存在虚假宣传、使用原告技术标识图案、宣传图册等行为。汉斯格雅公司遂将某黑森林公司、某南德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停止实施侵权行为,同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损失65万元。
2月:假冒“杜菲尼”卫浴产品被罚35000元
2月19日,济宁市场监管局曝光过去一年较典型的假冒伪劣案件,其中一起案件的涉事企业涉嫌销售假冒惠达旗下“杜菲尼”品牌卫浴产品。据介绍,2021年3月16日,济宁市场监管局金乡分局接唐山艾尔斯卫浴有限公司举报,称金乡县某卫浴用品店销售的卫浴侵犯其公司“DOFINY”“杜菲尼”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DOFINY”卫浴产品,系假冒唐山艾尔斯卫浴有限公司的产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没收侵犯“DOFINY”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抽水马桶9台、花洒12个、水龙头9个、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