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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动企业参加家装厨卫“焕新”!

来源:sing    作者:佚名    人气:0    发布时间:2024-09-29    

  9月27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发动企业参加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

  ▲文件内容

  文件计划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卫浴洁具(不含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在内的等12类产品进行家装厨卫“焕新”补贴。

  补贴标准为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佛山市绿色建材目录》内绿色建材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相关产品无对应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应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节能、排放、环保等),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资金金额总体规模控制,用完即止。

  文件显示,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我市确定的补贴活动承发平台领取资格券,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家装、厨卫产品,按照支付立减方式享受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按要求上传销售台账、销售发票等相关材料,市住建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补贴资料抽查审核,对评审发现的垫付补贴资金异常企业,可要求平台暂停结算补贴资金,待异常情况消除后,再进行结算补贴资金。企业获得的最终补贴资金,以审计清算结果为准。

  对于参与活动企业,文件要求需满足以下为:(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以上有关产品销售经营的企业;(二)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三)能配合开展审计和资金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四)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准确向消费者介绍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不得低开发票价格、偷税漏税,要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如有相关违法行为,勒令退出本次活动,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目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各区组织各镇(街)积极发动辖区企业提供材料,报名参与活动。首批录入企业及产品截止2024年9月30日上午10时。

  今年三月,国务院发布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来,“以旧换新”政策收到广大行业人士的关注,大家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相关补贴政策如何落地。

  目前,随着“以旧换新”政策的逐步落实,全国23个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湖南、等省市陆续出台相关落地政策,地方政府也正落实具体措施。

责任编辑:佚名